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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大院儿有机会到我家玩啊 19 November 【转】艾弗森一夜之间失去所有 只留下了他的骄傲艾弗森撤了,跟谁也没说,提包走人,手也没挥,一片云彩也没留。
艾弗森没告诉任何人他走的原因,球队只说是“个人原因”,但原因谁都能猜到。新赛季灰熊打了6场,艾弗森一直是替补。上赛季在活塞打替补,他就受不了,说 “不让我打主力,我还不如退役”;这个赛季开始这10天,你几乎每天都能听见艾弗森在板凳和更衣室里表达他的愤怒。离开前一天对湖人的比赛,是艾弗森职业生涯里的奇耻大辱。在比赛之前,艾弗森领先科比24分,排在NBA职业生涯得分榜的第16位,科比在这一战里以41比8的个人得分,既率领湖人赢球,又完成了对艾弗森的个人超越。当科比在第四节不断用翻身跳投佛挡杀佛,艾弗森只能坐在板凳上,面似冰霜,心更似冰霜。耻辱,不是因为面对面被超越和击败,而是自己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烈士马革裹尸,可以死,但绝不能引颈就戮。
所以艾弗森得走,宁可不打篮球,不打NBA,也不能改变他的人生信条。站在一般人的逻辑里,事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这既不合理,也难以理解。艾弗森在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全NBA30支球队,只有一个灰熊队想要他,是艾弗森没了工作到处找工作,而不是全世界哪儿都想要他请他去。到了灰熊,按说应该洗心革面,约束自己,收敛个性。如果再和灰熊闹翻,就彻底关闭了自己回到NBA的大门。但只有发生在艾弗森身上,你能理解他。在艾弗森的字典里,没有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人生哲学,没有“大丈夫能屈能伸”,没有“刚而易折,柔而易保”,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卧薪尝胆”。艾弗森的字典里只有两个字:骄傲。骄傲是艾弗森的一切,如果你夺走了他的骄傲,艾弗森就再也不是艾弗森。所以他宁可失去职业,失去NBA,也不能失去自我。
这就是艾弗森。他能接受所有的苦难。他能接受贫穷,就像他的出身;他能接受身处一支弱队,从NBA的底层起步,就像他在费城76人,一步一步迈向梦想;他能接受失败,就像他惟一一次进入总决赛,输给不可一世的湖人,只要让他尽情尽兴的搏杀,只要让他能展现他的能力。艾弗森惟一不能接受的,就是你剥夺了他的骄傲,把他的骄傲践踏在地,告诉他“你不过是凡人中的一员”,或者“你已经变老”。哪怕他的职业生涯其实已无路可走;哪怕他其实已经失去了他倚赖的速度和爆发力;哪怕在MVP、全明星、美国国家队成员那一连串形容词后面,他已不再是当年的他。
在艾弗森的心里,他还是他,我就是我。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不被现实磨得圆滑,能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棱角。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时候,不会希望他们成为艾弗森那样的人,因为这意味着你和世界的行为准则为敌,这很可能让你失去生存的空间。但这正是艾弗森成为艾弗森的原因。他是NBA历史上最矮小的得分王,在最矮小的身躯里,装着最锋芒的棱角。他在球场上所作出的一切,在这样矮小的身材下不断投篮,不断得分,他那并不合理的投篮时机选择,实际上都离经叛道。正因为离经叛道,艾弗森才走到了今天,否则他就会泯然众人。艾弗森说过,他希望在自己的墓志铭上被称作,“一个被误解的人”。世界无法理解他,而他甘愿做一位孤独的尊者。
洛杉矶的深夜里,人皆入睡,世界安歇,晚风拂动,流云散尽。艾弗森收拾行囊,义无反顾。他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他向何处去,没有人明了。茫然四顾,天下之大,哪里是我容身之所。艾弗森的下一站,如果不在NBA,也很难在比NBA更强调整体的欧洲。难道会在亚洲么?像那些在NBA打不上球的美国人一样,来中国和韩国淘金,为生计所迫,他又怎能接受?
这一夜,艾弗森仗剑而去,失去了他的所有,只留下内心的骄傲。
11月10日,据说,北京大雪;据说,艾弗森不会再回来了。
其实这是早晚要发生的事。本赛季初加盟孟菲斯就说明他不会为区区一个戒指而苟延残喘地抱大腿了,就如同他十多年来对这些蝇头小利一如既往地睥睨一样。
他爱的不是冠军,而是篮球。
世界上总有这么一类人,他们高傲,他们冷峻,他们玩世不恭,他们被很多人嗤之以鼻;但他们勤奋,他们坚硬,他们才华横溢,他们给世界补了钙。曾经,那是伊赛亚的笑,是老米勒的手,是罗德曼的头发,是卡尔马龙的肘……现在,是AI的背影。
爱上一个人是简单而又复杂的过程。
在 2001年76人羽化成蝶的赛季,费城的招牌是老布朗的满头银发,是斯诺阴阳怪气的笑,是穆大叔拒绝世界的手指,以及,AI清澈的眼神。他给NBA留下的不是传奇,而是对所有人诠释了,男人最强健的肌肉,是心脏。从96年入行他就没摆脱过非议,但在2001年的夏天,所有的爱恨情仇都被他的泪水淹没了。那是总决赛第五场,76人壮烈败北。
那一年,有几件事不能遗忘:
1.AI让不可一世的湖人失去了系列赛零封全联盟的机会。对,只是他一个人;
2.AI跨过被晃到的泰隆卢让后者一球成名。类似的幸运儿还有,2000年被卡特飞过的威斯;
3.AI靠在穆大叔怀里的一刹那,全世界都流下了眼泪。但那不是软弱,是坚强;
4.AI拿到首个也是最后一个常规赛MVP,全联盟得分王抢断王,上一个同时得到这两项头衔的是谁?
5.在PK掉卡特之后AI迎战雷阿伦。东部决赛,AI被撞得满嘴流血,裁判勒令他下场治疗,但他舔干血迹恶狠狠地问:现在可以了么?他的顽强在于,伤病也可以作为资本拿出来炫耀。乔10的鞋底是一串串名利录,而艾9的鞋垫上是一段段血泪史。当然,这是后话。
6.总决赛后球迷界诞生了两个群体:艾蜜,科黑;
7.一条公理,无需证明:湖人赢得了总冠军,AI赢得了全世界。
真理总在少数人手里,但答案只属于一个人。“只有我能让自己停下来。”他带动的是整个篮球界的速度。有些球员可以让你后悔做眨眼这种勾当,但AI会让你忘记眨眼。他是视觉的魔术师,我愿意相信这一点。
转眼,这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
人生总有很多奇妙的交集,可能AI自己也没想到,当他照着镜子回顾往事的时候,除了自己,他还能看到一个叫科比的男人。
1996年的夏天,他是状元,而对手只是一个13顺位的孩子——没人想到后日他会强大到有逆天神力。AI突破,AI上篮,AI得分,AI扭断了对手脚踝,AI的对手是乔丹!一切就这么发生了,当那个8号还在三分线外打铁。AI VS Kobe真正意义上一共出现过三次。2001年的夏天,2008年的季后赛,2009的赛季初。 湖人对灰熊的比赛会成为一段被后人反复提及的桥段。AI可以被击败,但从未被击倒,但这次他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科比在艾弗森面前完成了24000分的史上最快超越,对于AI自己来说,这也是一个耻辱。他的心碎在于,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反击。这已不是关乎得分的的问题,因为他打的不是篮球,是骄傲
1996年的黄金一代们,雷阿伦在凯尔特人变身史上第一射手,科比成为大神,纳什在两个MVP的照耀下登基史上第一白人空位……只有AI在风雨中13年未改,他的个性他的球风他从没对商业与斯特恩低头的态度,他是一抹夕阳余晖下坚守血色高地的最后一个战士,这是乔治城的传统,尤因穆大叔阿隆佐,他们最怕的只有一件事:没有流干最后一滴血。不知AI若干年回忆起如今的决定,会不会问心无愧
科比是这个时代的象征,但只有AI才能定义这个时代。科比对于联盟的贡献在于火爆的球衣销量与恐怖的收视率,但AI的贡献在于联盟之外。从他之后,你会看见更多的孩子在破败不堪的球场上单挑比自己大一圈的对手,你会看见更多的孩子在摔倒后重新站起来仰望阳光,你会看见更多的孩子可以骄傲地谈起自己渴望打NBA的梦想,你会看见更多的孩子在历经挫折之后仍然相信,强者生存……
科比的纹身赎回了一个女人的心,但AI的刺青拯救了全世界。他并不单是一个偶像,而已经是一个传奇。若干年后人们会说科比的81分,会说他无所不能的得分能力,会赞美他是个伟大的球员;但提到艾弗森的时候,人们会马上想到的是,他是个战士。有些东西,是不能拿冠军衡量的。他为全世界的孩子点燃了希望的火把,这是最大的荣誉。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匆匆十三年,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再过十三年,不知还会不会有人清晰的记得那年的冠军,那年的得分王,那年的MVP……荣誉的奖杯只适合放在玻璃柜里展览,只有一种精神才会在记忆的铺满里一沉不染口耳相传。他不单是个伟大的球员,更是个伟大的人。这是对AI最高的评价。
或许,AI也不会在乎人们对他会怎么评价。
他是个男人。 其实有了这句话,也就足够了。 17 November 啥都写两句
这几天持续的累……工作效率也不高。什么事也不是很感兴趣。 倒是周一去了次羽毛球,重新能锻炼的感觉真好。我都快忘了
不知道是梦想实现呢,还是现世报来的快……从上一篇10月8日写的那篇日记到昨天,时间也就够了1个月零一个星期。就这么快,就到了……上次说希望小时候的朋友,初中,高中,大学各当一次伴郎,结果,这么快,愿望就达成了。而且距离上次10月25日结束够到20天……我的高中兼大学同学,呵呵 礼拜日结婚,礼拜一告诉我们,这就是你的啊……礼拜日结婚,礼拜六告诉我,没找伴郎……这就是你的风格啊……我能不答应嘛。靠……我不答应再让你去找人啊……下回干脆移民了也别告诉我们得了。就这么定了吧 圆满了,彻底圆满了…… 不过用二哥的话说,我已经大大超过应当的次数,说我这辈子结婚很难了……所以我已经预备了,跟当过伴郎的同志,从我三十岁起,要想他们索取生活费了。
最近好像发生了好多事,我都快不记得了……一时难以记录。 反正最近跑的最多的就是医院了……基本上那个小医院的人都快认识我了,到这周日,终于不用再去了。对了,改天去给人家做个锦旗吧,呵呵
截至到上周六,我发现,我最近真的酒精过敏了,上周六喝了两杯啤酒,满脸通红,心跳加速。终于知道为啥上上周六四杯啤酒就挂了……需要养养了。最好永远都养不好,那我就不用喝酒了,哦也!
我们的联谊活动,还算成功!~
还有RD的合唱小聚,又算结交了一帮新朋友呢。
最明显的就是这些天的大雪吧……向石家庄的人们表示关切和慰问……希望你们能及时度过难关吧 冬天下雪还算正常,那打雷呢? 呵呵,直接让我想起了汉乐府民歌的那句经典: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世界太可怕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将来……
最近又一次发现,从小到大都没干过的事,就不要去干了。否则会表现的很拙劣的……因为有些事注定是做不来的
贪念这个东西,是个很可怕的,以后要慢慢戒掉,不然真的会丧心病狂了……
25岁+,马上要26了,感觉这一年,变化最大的就是身体,确实大不如前了。胃口也不如原来好了……真的要注意养生了。 看看这一年的我,感觉……还是在努力奔跑,但是终点在哪里呢;在治疗自己身体的伤痛、锻炼自己的体魄,确已然无法改变自己内心的软弱与肮脏,贪婪与无耻,刻薄与卑微;还是会对人报以微笑,但确对人与人的冷漠和笑容背后的真实看得越发的真实与习惯 越写越压抑了……算了,停下休息下吧。再继续。 25 October 伴郎归来
十月:三个伴郎,一个捞忙加发言 够了 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婚礼相关的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再行商议
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先喝死焦儿,再喝死朱,除非你们这辈子不让我见到你们 18 October 渐好
先是几天前偷偷做了一个过敏性鼻炎和鼻息肉的手术,小意思的手术嘛,也不开刀。就也没通知父母大人。过了几天他们给我打电话,以为我感冒了。我才说实话,然后真像模像样的拿了一堆吃的喝的来看看我,知道关心我啦,不过真的把我当亲戚了?哈哈,过啦……我虽然户主独立,但是真独立门户还差点意思呢,渐好 倒是比较崩溃的是,我老妈逛商场去,给我爸和我各买了一件衬衣,号称是花花公子的,结果我看的牌子叫peanyboy,我老爸的更雷人,牌子叫placeboy……需要普及知识了她,哈哈……渐好 渐渐开始接受一些原来自己不能接受的东西,比如这件淡粉色的衬衣。渐好 话说回来,这个鼻子吧,开始手术完的前几天,用完了我家的几卷纸,而我也像重感冒似的,声音怪怪的,这两天我原本的声音回来了,鼻子也通气了,就是很久没打喷嚏了……这个跟原来一天打十几个比起来,很可怕的说……渐好 不过遗憾的事,好像做了手术,唱歌水平也没啥提高,跟原来一样,失望了,哈哈,希望渐好 最近忙于考试复习,希望取得不错的成绩,只是这两门过了就行,渐好
上一次跟一个兄弟打电话打到手机没电,翻来覆去就是那些说不清,也不知道要怎么办的事,是执着,是改变,是坚持,是放纵,是努力,是堕落,是争取,是放弃,我也不知道了……我只是知道我现在好像真的在慢慢蚕食着原来的自己,希望有些事渐渐清晰,渐渐好起来。
09 October 十月三次郎
这里的郎,当然是只伴郎的郎了。十一没干嘛,当了两次伴郎,累的要死。还好没用我挡酒。不然直接挂了。未来确定的还有一个肯定要当的。这样小时候的玩伴,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就差一个大学同学,就齐了!~有人说,不能超过三次,有人说只能当双数次,反正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属于永远找不到媳妇的那堆里面的人了。不过我从来都不信这些,爱怎的怎的吧。给他们当伴郎,找不到媳妇又如何~ 话说处子秀,是给我亲爱的小叔,从小玩到大的小叔当,他也许是我声明中,影响比较深远的亲人和朋友吧。想想小时候天天打架,还天天玩在一起,等他懂事了,我们一起干的坏事,什么事都扛下来,不让我挨家长们的骂。记得他带我玩kof,真是十年前的事了,MD、SS和PS那更是与他遥远的记忆了。一晃二十几年就过去了。他都已经成家立业,自立门户了。时间过的真快啊…… 不过说实话,他是我家里最后的一块挡风牌,他牺牲了,我就直接暴露给敌人了……可怕,而且他现在的思想转变的很快啊,还劝我呢。所以说,岁月有种无法抗拒的力量……我还能坚强多久呢 第二个,是我初中的同学,说长也长,说不长,也不长,13年了,认识。而且人跟人真的有一种缘分。再加上平谷区屁大点地方。怎么都能认识,他的媳妇是我小学学画画的同学,而且现在我们俩的工作都在民航系统,他媳妇的工作单位离我家非常近,就连他媳妇找的小伴娘我们都在平谷中学被同一个老师教过,只不过我对那个老师的印象特别的好,她对那个老师印象特别的差罢了…… 第三个,是认识十年的兄弟。当年他百里条条来平谷求学,一晃十年了……我们也一起混了十年。如今修成正果。所以那天下刀子,我也要让他来接我去参加他的婚礼,哇哈哈。当然之前那天要参加另外一个好哥们的婚礼,而且女方还是我的好姐们呢~~
话说这几天我又从家里淘出一些自己保留的,远古世纪的宝贝。有袁大头,有铜钱,有原来的集邮册,有原来的日记本。原来我小时候那么愤青呢啊,哇哈哈,还动不动就立志一下,要么每篇日记的结束都是shit……我原来咋这样呢,哈哈
最近真是老了感觉自己,老想过去的事,老想这十年,二十年的事。如幻灯片一样。看来我大脑的刻盘和存储能力还真强。过去的事,真真的。 09 September 状态
说实话,自从孙燕姿唱歌会回来。状态就一直不是很好…… 该洗的衣服不洗 该刷的鞋子不刷 作业不写,一直耗着 不规着屋子,就这么呆着 什么都这么臭着……
而且最奇特的是,秋天到了,我不能吃了,体重反而稍微有点上升,终于翻红到120了,可喜可贺……而且明显感觉这个秋天火力不够,不够上火,这个对我这种往年秋天凉席要跟到11月底的人来说,真是有点可怕,一阵秋风过后,寒……
不过还好我知道我会慢慢好起来的。最近的状态已经慢慢缓过来了。衣服洗了,鞋子刷了一双,作业全交了,屋子今天也收拾了。现在又开始写字了~
哦对了,前些日子,二π又说要初中同学聚会,我说我不组织了,拗不过他,他要玩,我这个当哥哥的就陪着呗。反正他说让我干嘛我就干嘛呗。不过想想,真的初中毕业十年了,真的挺快的,怎么就十年了呢。所以他这个噱头还是挺有吸引力的。加上老师来了两桌吧。不过我越来越不喜欢的这种大聚会了,不如几个人小酌。不管你怎么组织,总有装B的吧,总有这事那事的啊,总有想不到的地方,这些就不说了,已经习惯了。用马子的话说,相见不如怀念。你想跟人家回忆回忆年少时候的故事,发现人家都不记得了,或是想回忆的东西被现实攻击的轰然倒塌的时候,所以,你不免有点伤感。不过昨天听了一个高人的话,这种事,就是一个提供你回忆的媒介,回忆一下十年前自己是什么样子,回头看看原来的自己,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嗯……确实比我有境界~
上周还踢了一场7人制足球赛,不管踢的如何,但跑了全场,发现自己的体力保持的还凑合。没彻底的废掉。10月进行恢复练习,这么定了~
16 August 燕姿燕姿
姿私 首先说了,对于喜欢孙燕姿来讲,我是个比较自私的人。所以~ 先把自私写在第一位了。嗯……得知燕姿要开演唱会,好几拨朋友邀请我去跟他们看,都被我婉言谢绝了……真是不好意思。因为我曾经跟两个人讨论过一起去看演唱会的问题,而且当时是那么的兴高采烈。时光拉回到2004年的夏天,我和老管一起第一次去看演唱会,燕姿的,虽然很短,但是很高兴。回来的路上说下次还一起,如果可以的话,带着各自的朋友,呵呵~ 一晃五年过去了,他呢,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当去年年底我兴高采烈的和他说我去看华健演唱会的时候,我就知道,也许我们俩不会在一起去看了吧,更何况我也带不出朋友跟人家一起去,真是汗……还有另外一个同学更是杳无音信,都不知道过得如何……所以,我从得知消息的时候就打定主意,最坏的打算就是自己去看了~ 送你们俩和我,一首歌吧,《开始懂了》,我最近超级喜欢,特别是副歌部分的最后一句话‘快乐是选择’
姿嘲 这段还是写自己的。说实话,自己不算是一个专情的人。在喜欢孙燕姿之前挺喜欢梁咏琪的,而且喜欢孙燕姿之后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喜欢梁咏琪。更之前是苏慧伦,现在偶尔也会翻出苏慧伦的几首歌来听听的;对了,有仓木麻衣,在燕姿没出道的时候,随手拿过一张卡带回家,居然是她,而且她后来还跟燕姿合作过两首歌,都非常经典!~之后还短暂喜欢的侯湘婷、萧亚轩之流……现在偶尔也会拿梁静茹、范范和戴佩妮的歌来听一段时间……所以,总体来讲,不是一个专情的人。不过我还是应该算个姿迷吧,至少她的歌,我都会唱,甚至到前奏起,我就知道是什么歌……只是希望自己能喜欢她时间多一点,长久一点吧~
姿恋 2009-8-15,晚19:30,北京工人体育场,孙燕姿《答案是》演唱会。 一切从《梦游》开始。而我真的跟着她的音乐梦游了一整个晚上,思绪万千,没有一次呐喊和尖叫,只是聆听她的歌声还有包括自己的万人大合唱。
这个开场曲是我超级喜欢的一首歌,收录在07年初《逆光》专辑中。清新的曲风和简单的歌声,一听就知道是谁在唱歌,谁爱听这样的歌。但好像似乎好多人对于这张专辑只知道一首《我怀念的》,只是这首歌太过悲伤了……那也难怪嘛,因为当时她正处在分手的边缘……所以演绎出来的歌声难免。曾经有人跟我说,她听这张专辑会泪流满面,我当时不能了解,而最近了解了……真是一张非常好的专辑,只是伤感多以往所以专辑的总和。
《完美的一天》,是个可爱小女生的心声吧。但是我一个哥们和她的女朋友跟我说最喜欢《honey honey》,这也难怪,当时咱们这在热恋,但如今物是人非,他们俩早就劳燕分飞,我只能感叹世事无常,人心也无常了吧……
Stefanie是她的名字,也是04年10月发行的一张专辑的名字。她当时发行这张专辑的时候,自己非常痛苦和煎熬吧。而当时的我也不怎么好过到哪去吧……那时候大三了吧,之前的学习一团糟,挂了很重要的两门;而后学生工作一团糟,处处受制而且因为自己处理不当当时四人团队里面出现非常不和谐的声音;还有得知自己一直挺喜欢的女生有男朋友了,回想过去才知道自己对待这方面的事是那么的被动,哈……还有因为自己的原因和宿舍的兄弟们有很大的误会自己都不知道;种种种种,纷至沓来……怎么说呢,其实真的从她的歌声里面得到了很大的感动和力量,《Stefanie》就是,当然还有所有人都爱听的《同类》
在她第一次离开歌坛的时候,在我自己看来,给我们留下了六首传世经典《The moment》、《遇见》、《懒得去管》、《不能和你一起》、《太阳底下》,最后是和仓木麻衣合作的《tonight I feel close to you》。我会珍藏一生的歌曲,那么的感动、感染并鼓励着我一直到现在并将到未来。
《未完成》专辑跟我最有缘了吧~~!03年1月初的专辑。3月燕姿来北京太平洋百货签售,当时非典已经在广东肆虐了……可她的到来,让太平洋百货门口水泄不通,估计得有苦苦等候的歌迷有几万人吧。我就在其中,但比较可惜的是,就差几个人就签到我了,我也许还能跟她握手一下,但她确走了,之后我就厚颜无耻的从得签名的姿迷那要了一个签名CD过来,非常的有水平,我都非常佩服我自己。但从那天起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盲目的追星,我那么喜欢她,差点被人踩死,结果呢,她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多亏啊,所以我变得理智多了……这张专辑呢,多半都是我那是傻爱听的励志歌曲,还有那首她到哪都会唱的《我不难过》
很可惜她没有唱《Leave》,这是我很爱听的一首歌。淡淡有的忧伤与坚持,衬托出坚强的个性。这些歌我多半是上了大学才开始听的,因为之前都在复习高考,之后在疯玩疯吃。记得刚刚上大一的时候,朱玥老唱:“有时候爱是一种眼神”,我就会问:“下句呢?”回想起那时候的生活,当真很快乐。这张专辑是同学跟我说,她听的最多的一张专辑。我昨天通过现场,对《爱从零开始》和《我不爱》又有了更深的感动。原来自己听那么多遍,还是没有一起感受那么深刻啊……
在这往前,燕姿的发片速度惊人的快速,每半年一张。其中就包括一张自选集,都是翻唱歌曲,最让我感动的自然是《Sometimes Love Just Aren't Enough》
《风筝》是很多fans认为的不可逾越的专辑了。总有一首歌适合你,四哥最喜欢的自然是《绿光》了,到现在网名都叫它;好像现在已经当孩他娘的王大美女就喜欢《风筝》了,同学喜欢《任性》,周大牌大学的时候老喜欢《不是真的爱我》了,老飞当年喜欢《练习》,朱玥在宿舍老放《我是我》,而我呢,最喜欢的是那首《逃亡》。当自己走在国贸地铁,看着人潮涌向,迷失自己,想要哭泣的时候;爬到山顶,临风呐喊的时候,我都想要唱的就是这首歌,虽然我的歌声一点都不动听,但是只有自己能让自己发光,不是嘛~
只觉得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当年老佛爷和周大牌拿着前三张专辑问我们喜欢哪张的时候,大家都选的一或是三。有谁会想起来第二张呢。高二的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团体了,我们都会永远的一家人了,我想是这样的。但现在的我,确最喜欢第二张专辑了。虽然还没有《了解》到我要的幸福渐渐清楚,有《坏天气》又怎么样,但是至少我是按照她唱的歌去追求《我要的幸福》,因为一直《害怕》并《相信》着,并《开始懂了》,快乐是选择。
从来没有一个22岁的女生,像她这样唱歌。这她给我最初的感动,从那时起就爱上了她。就像看见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小麦的皮肤和短发,笑起来很真诚很简单的女生会怦然心动的喜欢一样。谁能忘记《爱情证书》,谁能忘记《很好》,谁能忘记《终于》……太多太多了。
从那时起,她的歌伴随了我八年,真的很庆幸有她的歌声陪伴,我也再次说原来歌曲是真的可以教化人心的。 而听完演唱会,我也只想,并且骑着我的车,背着我现在已经习惯了的羽毛球包,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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